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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書影 《影宋本尚書正義》二十卷二十冊
唐孔穎達等撰
據日本弘化四年(1847,清道光二十七年)影宋刊本景行
序 跋 作 者: 日本弘化四年(1847,清道光二十七年)林韑〈影鈔宋槧尚書正義序〉、日本細川利和〈例言〉、北宋端拱元年(988)孔維等〈進書表〉、唐永徽四年(653)長孫無忌等〈上五經正義表〉、唐孔頴達〈尚書正義序〉、南宋紹熙三年(1192)黃唐〈識語〉
版 式 行 款: 花口(間見白口),單魚尾,左右雙欄。半葉八行,行十九字;小字雙行,行十九字。板框21.5×16.1公分。板心上有字數(間見白口及墨圍),魚尾下題「尚○」(間見「書○」、「尚書○」)及葉碼(間見加「補」,皆為白口),板心下方有刻工姓名(間見墨圍,如卷一:周明、劉仁、余敏、徐儀、方至、徐仁、徐茂、錢宗、馬、徐杞、宋通、蔣荣、吳益、方信、王政、張堅)。
各卷首行題「尚書正義卷第○」(卷三至五、七至十六、十八至二十作「尚書注疏卷第○」),次行題「國子祭酒上護軍曲阜縣開國子臣孔穎達等奉」(卷四則題「孔氏傳」),三行題「勑撰」(卷一之首葉,卷九之首葉,卷十八之首葉;卷二之葉39,卷五之葉25,卷八之葉41,卷十二之葉40,卷十四之葉42,卷十七之葉35,卷二十之葉20等葉末下題「上杉安房守藤原憲實寄進」等字),卷末題「尚書卷第○」(卷四則題「尚書注疏經義卷第○」,卷六至二十則題「尚書注疏卷第○」)。
北宋孔維等〈進書表〉書眉題「此書不許出學校閫外憲實」及花押等字;各卷之首葉書眉題「足利學校公用」(卷二之葉38至39,卷五之葉24至25,卷七之葉10至11,卷八之葉40至41,卷九之44至45,卷十之葉35至36,卷十四之葉41至42,卷二十之19至20等葉亦見;卷三之葉40則題「足利」,卷四之葉1至2則題「學校之公」「用也」;卷十一之葉37題「足利學」,卷十二之首葉題「校公用」;卷十三之葉39題「足利學」,卷十四之首葉題「校公用」;卷十五之葉24題「足利學」,卷十六之首葉題「校公用」;卷十八之葉37題「足利學」,卷十九之首葉題「校公用」)等字。
牌記題「影宋本尚書正義二十卷」「弘化丁未年(四年,1847,清道光二十七年)刊」,書末〈識語〉云:「六經疏義自京監蜀本皆省正文及注又篇章散亂覽者病焉本司舊刊易書周禮正經注疏萃見一書便於披繹它經獨闕紹熙辛亥(二年,1191)仲冬唐備員司庾遂取毛詩禮記疏義如前三經編彙精加讎正用鋟諸木庶廣前人之所未備乃若春秋一經顧力未暇姑以貽同志云壬子(三年,1192)秋八月三山黃唐謹識」。
簡 明 目 錄: 下載簡明目錄
藏 書 印: 「松竹清風」長型墨印
索 書 號: A02.2/(l)1223
分   類: 經部書類
放 置 區 域: 普通本